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超期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5 17:00 来源: 新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辖区内2139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超期车辆(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予以清理。

自即日起,请相关经营业户立即停止上述车辆营运,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有关手续。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逾期失效《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60日。

特此公告。


附件: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超期明细表.xlsx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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