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 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责任 单位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机关 简介 | 机构 职能 |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办公室 |
领导 信息 | 市民政局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办公室 | |
机构 设置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名称和职能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办公室 | |
履职 依据 | 部门 文件 | 1.以市民政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索引号、主题分类、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统一编号、有效性、发文字号、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办公室 |
财政预决算 |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 |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 规划财务科 |
收费 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山东省殡仪馆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第四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实时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 社会事务科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 救助 | 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公开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批信息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社会救助科 |
养老 服务 | 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 养老服务科 | |
其他法定内容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新泰市 民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 |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n政府网站 o政府公报 o政务新媒体 | 各相关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