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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6-02-11
  • 发布日期
    2026-03-02
  • 文号
    新政办字〔2026〕1号
  • 有效性
    有效
  • 文件类型
    经济和社会发展
  • 主题类别
    商务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2 16:04 来源: 新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件获取:新政办字〔2026〕1号.pdf    新政办字〔2026〕1号.docx


政策解读:新泰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新泰市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守护政策资金安全

                 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家解读

                 【动漫解读】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鲁商字〔2026〕4号)、《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泰商务字〔2026〕4号)要求,依法依规整治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先涨后补”“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政策资金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省、泰安市方案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全链条、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清查整治。旨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制度漏洞,压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优化政策实施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扩内需、惠民生、促消费的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全面彻底清查

1.经营行为规范情况:全面核查自2024年4月以来,我市在落实国家及省、泰安市级以旧换新政策过程中,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产品“先涨价后补贴”价格欺诈等行为;销售不合格商品;是否按要求对产品售价进行备案、承诺与公示;是否规范开具交易发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单位是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全面实行定人定岗、专人专责管理制度,是否固定专职人员负责以旧换新全流程工作,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流程,确保责任到人、环节可控、全程可溯;废旧家电是否进入正规回收拆解体系。

2.宣传引导与诉求回应情况:各销售主体是否在门店、企业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推送政策,是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政策宣传解读是否准确到位,是否存在误导性宣传;消费者咨询、投诉是否得到有效处理。

(二)突出打击整治重点

紧密结合我市工作情况和已接到的投诉举报线索,聚焦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商户利用政策进行不实宣传,误导消费者;在补贴活动期间用欺骗性、误导性信息标示商品价格。

2.“骗补套补”行为:伪造消费者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材料骗取补贴;商户与消费者合谋虚构交易套取补贴;利用技术手段批量伪造交易订单等。

3.销售不合格商品及偷税漏税: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在以旧换新交易中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坚决做到“零容忍”,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全额追缴违规套取的补贴资金,并视情节移送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三)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清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1.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商务、发改、公安、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大数据、税务、邮政管理、社会信用等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

2.完善信用约束与动态管理机制。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实行名单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3.完善社会监督与共治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三、行动步骤

清查整治行动时间为2026年1月至12月,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

1.成立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工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新泰邮政管理局、市社会信用中心等部门参加,统筹推进全市清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清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商务局。

2.成立各乡镇(街道)工作专班,由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为组长、分工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派出机构为成员的属地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计划。

(二)清查整治阶段(2026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1.全面自查与排查。组织全市所有参与以旧换新政策的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各参与企业要设置政策宣传角,将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发布的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通知公告张贴上墙、规范公示,方便消费者查阅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工作专班要组织力量,通过数据筛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投诉线索倒查等方式,记录主要参与主体申报、培训、经营、核查过程。要实施全覆盖核查,重点核查交易真实性、材料及流程的完整性、合规性。

2.建立台账与分类处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完善机制或追缴资金的,限期整改;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信用较差或违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提高检查频次,直至取消参与资格;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立案查处。 

3.强化督导与重点打击。市工作专班联合专业第三方,赴乡

镇(街道)进行督导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4.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工作专班每月14日、26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3月20日前报送本辖区清查整治行动总结报告。市商务局汇总形成全市总结报告,并按要求上报泰安市商务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1.开展“回头看”:对前期清查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确保问题真整改、不反弹。

2.健全制度规范:系统总结清查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由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或协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

(四)常态化清查(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以常态化检查为抓手,持续完善属地和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联合惩戒,推动清查整治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以旧换新政策始终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四、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行动总牵头、综合协调、日常调度和组织督导检查。重点负责参与企业补贴申报资料初审,汇总上报全市情况等。

2.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涉嫌诈骗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案件;对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等。

3.市审计局: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等。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等。

5.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为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与交叉核验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等。

6.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负责提供以旧换新相关交易发票信息的查询与核验支持,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等。

7.新泰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涉及家电“送新换旧”等环节的快递配送服务规范等。

8.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国有资金的监管等。

9.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实施的宏观协调等。

10.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

11.各乡镇(街道):负责牵头本辖区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具体实施及监督检查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市政府分工市长具体抓、靠上抓,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持续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清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需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推动清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凝聚起全链条监管的工作合力。

(二)严格排查整改,确保整治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闭环处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彻底、不留死角。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瞒报漏报、查处整改敷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三)深化宣传发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平台,通过政策解读、成效展示、案例通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政策法规培训,引导其强化诚信经营意识。畅通“12345”热线等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根源,加快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为2026年及今后常态化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筑牢制度基础,持续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新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张明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  新  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成  员:刘  钊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鹏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瑞新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曹新明  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威海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志强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百平  市发改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扬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徐加泉  新泰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鲁法新  市社会信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王  超  青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娄  霞  新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安顺国  新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李  锋  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  刚  泉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安连久  羊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  庆  果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彭玉斌  西张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芬  宫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大波  谷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翟延飞  楼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伟  禹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臧敦章  石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淑杰  放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攀  刘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亚琼  岳家庄乡党委副书记、镇长

类承斌  小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勤广  东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肖峰英  汶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史建民  龙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刘钊担任办公室主任。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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