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C12151551515454Q-1/2025-006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解读说明:【解读说明】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报批稿)
为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2行)的通知》(鲁政字〔2022〕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8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起草了《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2025年1月21日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意见建议,对《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形成了《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报批稿)》,现再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5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赵骁,电话:7215676,电子邮箱:xhstk@ta.shandong.cn,邮政编码:271200,通信地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泰安市新泰市东周路205号)。
附件:
新泰市金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报批稿).docx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