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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C12151551515454Q-1/2023-00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新泰市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简明问答
关于公布新泰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简明问答
发布日期: 2023-04-23 16:30 来源: 新泰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问题一:请问市政府制定出台决策事项目录的目的和意义?

答:为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问题二:请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有哪些?

答:(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答:根据《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问题四:请问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方式有哪些?

答: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问题五:哪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履行专家论证?

答: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进行。

问题六:哪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风险评估?

答: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


政策原文: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泰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相关政策解读:《新泰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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