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370982493010679G/2021-015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新泰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一、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政策精神,推进成立全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金融部门分别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落地。指导银行机构加强与省农担公司新泰办事处等投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对符合条件农业企业提供支农担保贷款服务。三是组织开展银企(农)合作融资对接会,强化资金支持。四是加强金融创新,积极推广涉农信贷产品,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五是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宣传,不断深化农村普惠金融工作。七是加强督导评估,强化激励约束,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重点工作
一是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积极配合人行,发挥再贷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法人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用足用好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实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力争2021年完成再贷款等央行资金5亿元。
二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效衔接。积极配合人行推广“央行资金产业振兴贷”,加大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支持,带动脱贫农户致富就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加强政银农合作。完善银农融资对接机制,强化银农担合作,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健全融资担保、增信、产权融资等配套体系,推动金融政策与担保政策有效融合,不断增强涉农经济主体融资能力。持续推广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鼓励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发布融资需求信息,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时对接,加大融资推介力度,提高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的便捷性,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2021年涉农贷款增加30亿元。
四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县一品”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蔬菜大棚、大型农机具、生物活体、林果苗木、农业知识产权、农村电商、仓储、订单和经营预期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方式,扩大涉农主体合格有效抵质押物范围,支持“三农”发展壮大。积极推广“土地+”信贷产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园、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样板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做好整村授信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推广信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鲁担惠农贷”等政策性担保业务,有效解决担保难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力争2021年发放涉农创新贷款10亿元。